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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培训┃瀛东所第三期“法律圆桌”圆满举办
时间:2021-12-23 18:14 查看:

2021年9月17日下午,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第三期“法律圆桌”在29楼多功能厅圆满举办。本次圆桌会议由瀛东所高级合伙人张占平主持,两位瀛东律师以嘉宾的形式参与到会议中,分享了自己承办的疑难案件,并结合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与参会律师展开积极的探讨,从而延伸扩充了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方案与思路。



本次法律圆桌的第一个案件为虚假诉讼相关的刑民交叉案件,由瀛东所高级合伙人杨颖主讲。现有三份生效判决,判决一判决张三、李四偿还我方委托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700万元;判决二判决B公司偿还A公司9000多万,张三、李四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三判决D公司偿还工商银行本金1700万,张三、李四作为担保人(提供自有房产抵押)承担连带责任。张三、李四名下的房产由我方委托人首封,A公司轮候查封。由于B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果A公司参与分配,我方委托人无法得到全额清偿。杨颖律师提出判决二存在借贷关系不正常、资金流向不正常、代理关系不正常三个疑点。参会律师围绕委托人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判决二的可能性、排除A公司参与分配的可能性、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规范、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救济途径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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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件为网络直播打赏案件,由瀛东所高级合伙人张占平代该案代理律师主讲。本案系上海地区第一起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主播及直播平台,要求主播和直播平台返还充值及打赏款项的案件,我所律师代理被告主播。本案判决书采纳了我所律师对于充值行为和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的分析,认为打赏人与直播平台之间构成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观看直播时候的充值行为属消费行为,而打赏行为系虚拟道具的使用,打赏人与主播之间未能因此产生新的需要法律干预的关系,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参会律师对于该案件的多个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性质、判决的社会效果等踊跃发表意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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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会议结束后,参会律师表示意犹未尽、收获良多。经过一番多元化的探讨,不断汲取新的认识与体会。在促进律师相互学习交流的同时,提高了律师们的办案能力。




 “法律圆桌”作为瀛东所探讨案件交流互动的平台,必将不断助力全体瀛东律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扩展办案思维,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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