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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律音┃有关横琴、平潭、前海、海南政策优惠的法律研究
时间:2021-05-07 15:28 查看:

作者:马隽,蓝洋


税收优惠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法宝”,2014年3月2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了3个地方独特政策,分别是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福建平潭。这三个城市对应“港澳台”,并各自有一份“优惠目录”。“优惠目录”所涉行业的企业,均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在其他地区,除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需要满足多项条件的资质,否则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横琴、指广东珠海横琴新区,是指国务院2009年8月批复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横琴岛范围,土地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平潭,指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指国务院2011年11月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海坛岛及附属岛屿,陆域面积392.92平方公里,总人口39万人。


前海,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为国务院2010年8月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


就在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使命。自此以后,“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15%以上部分”等一系列政策礼包空降海南,让这个中国南端的岛屿备受瞩目。


我们不禁要问,当前横琴、平潭、前海、海南自贸港具体有哪些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或产业优惠政策?对于个税、人才落户、人才奖补等方面,各自有哪些措施?还有什么其他值得关注的内容?我们通过查询法条,咨询当地税务局及自贸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法律研究,得到如下成果可供借鉴:


海南

前海

横琴

平潭


个税优惠

1)优惠: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以工资薪金为例,实际税负15%对应收入约55万)

2)对象:目录内高端/紧缺人才(暂未出台目录)

3)所得来源地:仅限海南

4)所得类型:仅适用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及海南人才补贴,不含资本和财产收益。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台湾人才、在实验区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万元以上的,5年内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比例给予奖励。

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优惠: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15%税率优惠,仅适用于设立在海南省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得。对于设立在海南省外的总机构、分支机构的所得,不可享受15%税率优惠。

2)对象: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且鼓励类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

3)实质性运营:实际管理机构在海南,并对经营、人员、财产、账务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另外:海南的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这些鼓励类产业中的企业,很多已有机会享受现有的行业和区域优惠税率,如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我们关注到,一些常见却难以享受现有优惠税率的产业,在海南优惠产业目录中却赫然在列,十分难得

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应当注意: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期的最后一年为2020年。但根据电话咨询前海税务局,相关政策实际上目前仍在执行,并且前海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新的文件出来之前均按照前述优惠政策执行,新的文件出来以后以新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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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应当注意:平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期的最后一年为2020年。但根据电话咨询平潭税务局,相关政策实际上目前仍在执行,并且平潭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新的文件出来之前均按照前述优惠政策执行,新的文件出来以后以新的文件为准。新的文件目前暂定有效期是到2025年底。

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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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对横琴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连续5年给予奖励。

(一)对根据财税〔2014〕26号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总部企业,按其在横琴新区的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年度财力贡献的50%予以奖励。

(二)对不享受财税〔2014〕26号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国内大企业总部企业和创新金融总部企业,可按以下其一选择奖励方式。

1.根据企业年度所得收入形成的市级财力贡献总额的150%予以奖励,分两个年度兑现,第一年兑现其中的100%,次年兑现余下的50%。

2.根据企业年度企业所得、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年度财力贡献的总额,前两年按其100%、后三年按其60%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成长型总部企业,按其年度企业所得、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财力贡献的50%予以奖励。

(四)总部企业开展跨境创新业务,为其境外关联主体代扣代缴的预提企业所得税、利息税对横琴新区形成市级财力贡献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其贡献额的50%予以奖励。

注册型总部企业

(一) 经营贡献奖励:

自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经营贡献奖励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 70%予以奖励;1 亿元及以上为80%;2 亿元及以上,为 90%。

(二) 个税奖励:

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3 万元(含)至 5 万元(不含)的,五年内均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的 70%予以奖励;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为80%;10 万元(含)以上的为90%。

实体型总部企业:(在注册型总部优惠政策外额外享受) 

(一) 经营贡献奖励:

自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属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保险等企业,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达5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60%以上),经营贡献奖励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予以奖励;1 亿元及以上比例为80%;2 亿元及以上,比例为 90%。

(二) 常驻人员生活补助:

根据企业在总部园区内常驻人员办公人数,按每人每年 2 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时限为 5 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三) 办公用房支持:

总部企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可按成本价购买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内由实验区统一承建的写字楼、标准厂房;租用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内的写字楼层作为办公场所的,常驻办公人员人均 10平方米范围内予以五年内免租金,免租金面积不超过 300 平方米;租用实验区国有资产类标准厂房、仓储用房的,每年按租金的 3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5 年;租金补贴与免除金额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在享受奖励、优惠期间,不得改变场所用途、转让或转租。

平台型总部企业(在注册型总部、实体型本部企业优惠政策外额外享受):

(一) 经营贡献奖励:

自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 70%予以奖励;2000 万元及以上,按75%予以奖励;1 亿元及以上,按85%予以奖励;2 亿元及以上,按95%予以奖励。

(二) 个税奖励:

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3 万元(含)至 5 万元(不含)的,五年内均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的 75%予以奖励;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按85%予以奖励;10 万元(含)以上的,按95%予以奖励。

(三) 办公场所支持:

平台型企业按实际进驻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办公场所的人员提供人均 15 平方米(法人代表为3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免租金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

落户政策

(1)高校毕业生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2)引进人才落户: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2)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3) 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4) 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5)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6) 年龄在55周岁以下,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7) 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8)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9) 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10) 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1)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二、高学历知识人才

(2)留学人才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全日制学历人才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专业技术资格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技师职业资格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交社保满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

(6)奖项和表彰型人才

(7)积分测评达到100分的人才

(1)大学生落户:

1)毕业五年;

2)双一流大学(含原985大学、211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珠海市以外的人才。

3)对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2)人才落户: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1)人才落户: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

(2)就业落户:

已在平潭就业人员社保缴纳1年可以落户。

人才奖补政策

提供安居保障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

博士3000元/月;

硕士2000元/月;

本科1500元/月。

(1)高层次人才

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分别给予720万元、324万元和216万元的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

(2)归巢人才

要求在前海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机构全职工作,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奖励标准为:

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其直接经济贡献25%给予奖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奖励比例为 35%;

100万元以上的奖励比例为20%。

对于奖励金额部分,个人最高限额3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2000万元,其中前海总部企业和港资机构的个人最高限额5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3000万元。如年度通过审核的奖励金额超过年度预算总额、机构和个人上限,依次按预算总额、机构限额、个人限额进行同比例调整。


经与前海管理局咨询,关于人才住房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目前尚未出台申报指南,也为开通申报的服务。

(1)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才奖补:

对在横琴新区总部企业任职的非香港、澳门居民身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才:

1)上一年度在横琴已纳税额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以税款形成市级财力贡献的200%予以奖励;

2)超过1.5万元(含)人民币的,奖励比例为160%;

3)超过0.5万元(含)人民币的,奖励比例为100%。

(2)住房补贴:

1)“高层次人才(院士及类似人才)”,给予50万元补贴。

2)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15万元补贴。

3)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6万元补贴。

4)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补贴。

5)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补贴。

(3)特殊人才奖励:

1)获奖人员上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

2)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的,按32%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

其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上述奖励标准比例的100%发放人才奖励;其他按照上述奖励标准比例的50%发放人才奖励。

4)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深化和拓展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 

(5)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1)对企业新引进45周岁以下正高级和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

2)给予企业新引进入户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硕士、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

3)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0周岁以下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

(1)生活津贴

A1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0元(人民币,下同);

A2类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

A3类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

B1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

B2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

B3类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

按人才在实验区实际工作时间,最高发放60个月。实验区内产生的A类人才可同等享受生活津贴待遇。

(2)安家补助

A1类人才100万元;

A2类人才50万元;

A3类人才30万元;

B1类人才20万元;

B2类人才10万元;

B3类人才5万元。

安家补助费分3年发放。

增值税、消费税等政策

进口环节税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以下情形,免征进口环节税收:

1)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2)进口交通运输工具和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3)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所耗的原材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无

内地销往横琴、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


横琴、平潭各自的区内企业之间销售其在本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他

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换言之,即使海外利润在海外已纳税额少于境内应纳税额,亦无需在境内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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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个地区的政策文件较多,以上内容仅仅是就横琴、平潭、前海、海南自贸港的核心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当地实际执行为准。就前述内容我们可以发现:


(1)海南自贸港的核心优惠政策就是目录内高端/紧缺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以及优惠目录行业中,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一大特色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前海地区的核心优惠政策为主营业务为优惠目录中行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很少,即使有人才奖补政策,其门槛也较高,一般员工难以达到。


(3)横琴地区目前已经明确没有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与前海一致,和大湾区整体的个税优惠政策保持统一。但横琴地区对于总部企业有不少奖励政策,对于规模较大的在多个省市均有布点的企业有不小吸引力。另外,横琴地区的人才奖补政策丰富,对于人才有较大的吸引力。


(4)平潭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本与前海保持一致,但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基本是针对于台湾同胞和高端人才的,普通员工难以享受到。平潭地区的总部企业优惠政策有很大的吸引力,配合上目前仍在执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企业所属行业在平潭地区的“优惠目录”中,那么在平潭设立企业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平潭地区的人才奖补政策比较简单直接,金额不是很大,但是具有一定的普惠性。


(5)无论是海南自贸港还是前海、横琴、平潭,其对于落户的要求都不太高,户籍因素在这四个地区而言,已经不再是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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