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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律音┃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知道些什么?
时间:2020-09-10 10:45 查看:

作者:火鑫


前言


随着劳动者对于劳动法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与学习,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会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企业来讲,全面了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风险,能够帮助企业在与员工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程中掌握更多地主动权。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有法定解除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影响了企业的什么权益?


由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约定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因此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除此之外,法律规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经济型裁员中应当优先被留用。

 

三、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并规定在这三种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未向企业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两种情形在实践中的争议相对较少。


第三种情形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法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前两款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无疑聚焦了大部分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

 

四、劳动者为什么要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或诉讼?


绝大部分劳动者提起仲裁或诉讼是因为一旦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五、是否从第三次劳动合同开始必须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订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略有出入。如果在第三次或者之后第四次第五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未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个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来劳动者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双倍工资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这视为双方对于签订该劳动合同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的除外。


六、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了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拒绝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各地区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有较大的争议。


上海市为例,相关司法判例中法院认可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情况。如:王某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三年,分别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还剩5天到期时,公司向王某出具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其支付了4个月经济补偿金。后王某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支持了王某的请求。故公司向法院提出起诉,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后王某申请二审,二审维持原判,认为王某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了。【(2019)沪01民终9804号】


由此可见,上海市中院认可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后,企业有权在第二次期满后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北京市则完全相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认为,如果用人单位在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直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那么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也就是俗称的“2N”。


就目前各省市出台的地方法规,天津市、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吉林省、内蒙古省已出台各地方法规明确表明处理方式与北京市一致,而广州市的处理方式则与上海市一致。


七、企业为了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部分企业在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由于不想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要“冷处理”,也就是拖延、回避。结果超过一年后,反而被迫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支付了双倍工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企业在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通常建议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八、对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建议。


其一,企业一定要完善合同管理。通常一个员工什么时候来公司、签订了几年的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包括员工的工资、奖惩等等这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都应该有完整的记录。快要到期时,就应当有专人提前开始准备劳动合同续签事宜。


其二,企业一定要梳理某些员工是不是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连续工作满十年,一种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


其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员工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企业可以选择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对于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也可再先与其进行沟通,只要员工同意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这个沟通要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完成。


如果员工坚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根据所属地区来处理。上海市、广州市的企业这时具有选择权,既可以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而以北京市为首的一些地区的企业,则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赔偿“2N”。


最后,企业管理往往不能仅从法律角度考量,有时一个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同时换签的劳动者们都会闻风而动,未来其他员工也都会这样要求。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起批量员工情绪不稳而造成企业内部混乱,那么企业在处理这些情况时一定要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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